整治农家乐进山要自带食物吗 记者探访;村民家里的农家乐仍在营业

2021-04-15| 发布者: yl4530| 查看: 162

近日,《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发布,西安市政府集中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对此,不少市民好奇,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哪些问题?这是否意 ...

    近日,《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发布,西安市政府集中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行动。
对此,不少市民好奇,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哪些问题?这是否意味着以后进山游玩无法再享受到农家美食,得自备食物?正逢踏青赏春之时,4月12日,记者前往秦岭脚下几个广受欢迎的度假区域进行了探访。
上王村 目前正常营业
南靠青华山,北临环山旅游观光路,附近有卧佛寺、密严寺、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翠微宫等旅游景点,长安区上王村自2003年起开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现已成为西安乃至全国有名的农家乐品牌。全村80%的农户,均为农家乐挂牌经营户,年接待量达200余万人次,年产值近亿元。整治方案出台后,这个备受都市人青睐的度假村有没有受到影响,是否还在正常营业?记者来到此处探访。
灯笼高挂,门户大开,记者看到,虽不是周末,上王村里却依旧停满了车辆,好不热闹。该村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上王村是国家级农家乐服务标准化示范村,陕西省农家乐明星村,村里的每一户农家乐都证照齐全,污水排放、垃圾倾倒等整治行动重点聚焦的问题也全都符合规范,因此并未受到整治影响,目前在正常营业。
“首先我们村开设农家乐的地方都是村民自家的宅基地;其次,开设农家乐的手续是齐全的;另外,村里产生的垃圾,镇上都有统一回收、分类、转运,污水是排进市政管网的,厕所也全部都是室内水厕,都符合规范要求。”该工作人员称,即使如此,他们仍向村里的全体经营户印发了长安区关于集中整治秦岭北麓农家乐的通知,要求大家根据通告要求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市民可放心前来游玩。
各峪口 村民家里的农家乐仍在营业
秦岭的沣峪、太平峪、祥峪等多个峪口,也是广大西安市民热衷前往游玩的地方。一到周末,环山路、西沣路上就车流如织,进山玩水的、赏景的、吃农家乐的人络绎不绝。那这些地方的农家乐有没有被关停整顿呢?记者随后也一一进行了探访。
在太平峪,记者看到,峪口及环山路两边违法搭建的农家乐均已被拆除一空,只有裸露的、与周边土地颜色不太一致的空地,在向人们诉说着这里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占地经营。道路旁村民家里的农家乐,则仍在正常经营。在太平峪管坪村段,一位村民招呼记者停车吃饭,称他们这些开设在自己家里的农家乐都是有相关证照的,是合规的,可以放心吃。“现在不合规的,把桌椅板凳摆到路旁或者河道里的,都已经被拆除了。没有证照的,也都被取消了。”该村民为这一行动叫好,“整治一下,这个市场就规范了,大家来玩来吃也就放心了。”
在高冠瀑布景区内,记者沿途走访,发现此前分散坐落于这里的农家乐已不见踪影。但在离该景区不远处的祥峪口,开设在村民家里的农家乐仍在照常营业。位于沣峪口的数十家农家乐,目前也在正常营业中,中午时分有不少游客前往用餐。其中一位农家乐店主称,他们这些在营业的店面都符合要求,不在整治范围。
这也就是说,目前虽然确有不少农家乐被拆除或关停,但每个景点仍有一些自称合规合法的农家乐在照常经营,市民如选择在这个时间段进山游玩,不至于需要自备食物。但这一整治行动目前仍在持续排查、推进当中,对此,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在进山游玩前,最好还是做好攻略,提前咨询一下计划吃住的地方是否被关停整顿,免得白跑一趟。
政策解读 整治重点聚焦5大突出问题
至于农家乐整治具体整治哪些内容,记者了解到,根据《行动方案》,这次整治主要聚焦农家乐“无证(照)经营、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垃圾乱堆、违法经营”等5大突出问题,意在切实加强农家乐规范化管理。
其实早在今年3月底,西安市长安区政府即发出通知,决定对秦岭北麓区域内农家乐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凡在秦岭北麓长安段开办的农家乐经营户,如有非法侵占河道、林地等行为的,责令其限时自行拆除。日前,位于长安区引镇街道大峪虹鳟一条沟内的12家农家乐因无规划和土地手续,属于违法建筑,目前4户违法农家乐已被拆除,其余8户正在履行相关拆除法律程序。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秦岭生态保护区长安段农家乐经营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于4月10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占用耕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用途,未批先建,擅自利用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合作开发等名义开办的农家乐;非法侵占河道、水源保护控制区等乱搭乱建开办农家乐;非法占用林地乱搭乱建开办农家乐。
此外,秦岭生态保护区长安段农家乐经营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6种相关证照和手续开办农家乐;农家乐排污、设施不符合规定,生活垃圾、污水无组织排放。
根据《行动方案》,此次农家乐整治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4月1日—4月30日宣传动员,4月1日—10月31日分类整治,10月1日—11月30日督查检查。
记者 张晴悦            window.onload=function(){ moretext(); }            as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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