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的指导意见(试行)》(市政发〔2008〕121号)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西安市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以下简称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由市创业办牵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业银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创业贷款工作;制定创业贷款有关政策;制定创业贷款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对创业贷款工作进行指导、考核、监督;向市政府提交创业贷款工作报告;审议调整创业贷款基金规模等有关工作。 (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市创业办工作交由市人社局办理。) 2.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235号) 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11〕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