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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1:33:31
外出就餐店家设定最低消费、快递在投递过程中延误丢失损毁……遇到此类问题市民该如何维权?8月25日,我省召开《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从9月1日起,我省将施行新修订的《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针对上述遇到的问题,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有效维护。
据了解,根据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情况,条例增加了近年来消费权益纠纷较多的“保健品经营”“快递服务”“培训服务”等领域相关内容。生活中,不少消费者在外就餐时会遇到店家设定的最低消费门槛,新条例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一些保健品公司用虚假、夸大的营销方式,误导老年人购买产品,对此,条例指出经营者销售保健品时,其宣传内容不得虚假、夸大、涉及疾病的治疗,不得以举办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体检等方式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当下网购盛行,如何确保能够准时收取快递?新条例规定,快递服务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约定快件送达的时限和地点,验视快件内件及完好状态,记录快件重量、数量,明确违约责任,并要求发件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保障快件寄递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在宝鸡分会场参加会议。本报记者胡馨阁 window.onload=function(){ moretext(); } asd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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