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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0 10:52:57
12月28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提高西安市城市道路保洁作业标准:一二三级路面上遗留的灰尘重量需要再少5克,垃圾滞留的时间也缩短了5分钟,涉及的核心区域也进行了微调。
2017年2月4日,西安市印发《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试行)》,西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按照省住建厅有关要求,至2018年底,全省城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关中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县城达到60%,卫生环境全面达到每平方米灰尘不超5克,垃圾不超5分钟捡走。
据此,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提高西安市道路清扫质量保洁标准。
原有规定:一级道路地面尘土,人工清扫和机械洗扫每平方米均不超过10克,垃圾路面滞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月1日以后调整为:一级道路地面尘土每平方米不超过5克,垃圾滞留路面时间不超过5分钟。
原有规定:二级道路地面尘土,人工清扫和机械洗扫每平方米均不超过15克,垃圾路面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三级道路地面尘土,人工清扫和机械洗扫每平方米均不超过20克,垃圾路面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月1日以后调整为:二级道路和三级道路地面尘土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克,垃圾滞留路面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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